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同意施工廢水接入城市排水管道的通知(榕建排水施排[2023]16號)
福州市城市更新建設有限公司:
你單位擬建的福州市倉山區城市更新項目(一期)安置房A區,位于福州市南二環路北側、南臺大道以東、蓋山路以西,申請施工臨時排水接駁事宜。經研究,同意:
一、在項目施工期間將施工廢水經沉淀池等設施處理后,排入南二環路市政雨水井(1個接口,為項目臨時排放口,項目建成后需封堵)
二、污水經化糞池(餐飲廢水經隔油池處理)處理后,排入南二環路市政污水井(1個接口,為項目臨時排放口,項目建成后需封堵)。
請你單位做好項目施工期間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廢水與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臨時排水設施,確保管道通暢,施工廢水達標排放。并在辦理永排前,做好項目雨污排放管的檢測工作,完成后將相關情況上報我局。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2023年2月17日
備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網接駁工程聯系人:梁雪珍,聯系電話:83805950;申請單位聯系人:尤舒恬,電話:13******633。3、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