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態環境局 《美麗福州建設規劃綱要(2023-2035)和行動方案(2023-2027)》編制工作服務項目詢價公告

日期:2023-02-21 15:11 來源: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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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態環境局

《美麗福州建設規劃綱要(2023-2035)和行動方案(2023-2027)》編制工作服務項目詢價公告

 

    福州市生態環境局《美麗福州建設規劃綱要(2023-2035年)和行動方案(2023-2027年)》編制工作服務項目進行公開詢價,歡迎各編制單位參加。

        一、項目名稱:《美麗福州建設規劃綱要(2023-2035)和行動方案(2023-2027)》編制工作服務采購項目

    二、資金來源:財政性資金

三、采購內容

1、技術規范文件

按照生態環境部、福建省生態環境廳及福州市制定的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包括:

    (1)《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2)《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指導意見》(環綜合[2022]59號)

    (3)《美麗中國建設評估指標體系及實施方案》

    (4)《福建省人民政府出臺關于印發深化生態省建設打造美麗福建行動綱要(2021—2035年)的通知》(閩政[2022]26號)

    (5)《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

    6《福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

7)《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榕政辦[2021]123號

8)《福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

9)國家、福建省、福州市美麗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政策文件、技術規范等。

2、服務成果

服務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編制完成《美麗福州建設規劃綱要(2023-2035)》、《美麗福州建設行動方案(2023-2027)》、重大生態環境領域項目清單、編制說明,總結美麗福州建設經驗以及編制《美麗福州建設專題研究報告》文本、圖表及所有成果電子文件。

3、服務內容

(1)編制形成《美麗福州建設規劃綱要(2023-2035)》。基于福州市自然生態、經濟發展、人文生活等特征特性,在美麗福州中長期建設戰略框架下,依照各領域、各要素戰略路線圖中不同時期的戰略重點,結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碳達峰要求,系統梳理近期、中期、遠期美麗福州建設的重點任務,形成以2025年、2030年、2035年等時間為節點的近、中、遠期目標、指標體系、任務體系、重要舉措與高顏值現代化國際城市匹配,勾畫美麗福州中長期建設藍圖。

(2)編制形成《美麗福州建設行動方案(2023-2027)》。方案重點落實美麗福州建設近期目標任務、實施路徑和保障措施,強化政策、資金、項目統籌聯動。建立美麗福州建設領導機制,強化組織協調,統籌推進本地區美麗建設整體部署、工作落實、跟蹤評估等事項。

    (3)編制形成重大生態環境領域項目清單。以問題為導向,系統深入開展全域性、戰略性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修復研究,形成重大生態環境領域工程項目表。

(4)編制形成《美麗福州建設專題研究報告》。包括美麗福州建設中長期生態環境形勢分析、美麗福州建設總體戰略研究、美麗福州目標與評價體系研究、美麗福州建設重點領域和任務研究等。

(5)編制形成相關文件編制說明。

(6)總結美麗福州建設經驗。結合福州生態文明建設的主要做法和美麗福州建設的總體思路,從理念、工作機理、制度創新等方面總結福州美麗建設的經驗組做法和亮點,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美麗城市建設模式、典范樣本,為探索美麗福州建設路徑提供分析樣本,為其縣(市、區)美麗建設提供參考依據。

    4、服務標準:達到委托方所需要求。

5、服務期限: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供應商資格要求

1、服務團隊應該具有從事生態環境類(環境影響評價、環保驗收、環保規劃編制)業績相關的工作經驗,應由具備相關學術背景的專家(教授、研究員或教授級高工)牽頭組成,編制團隊負責人應具備市級以上美麗建設規劃或方案等相關編制經驗。

2、服務團隊需保證項目組成成員的穩定性,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有關保密規定開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未經委托方同意,不得將委托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

3、遵守福州市各項工作規定和紀律,不得將中標項目轉讓(轉包)給第三方。

4、在服務期內,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根據需要提供相應的資料信息及咨詢服務,并根據甲方要求和建議及時作出調整,必要時要派駐項目專人到甲方處開展工作。

5、甲方和服務團隊雙方共同組成規劃項目組調研時,調研費用由服務團隊承擔。

6、須簽訂合同并附保密協議。

五、報價文件要求

報價文件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內容:

1、單位法人證書或統一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

2、相關工作的項目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已編制完成其他市級以上成果或正在編制的美麗建設的相關證明材料);

3、項目報價單(含具體單價和總價等)。報價文件一次發出,不得修改,報價應全部用人民幣(元)報出。報價應視為已包括:專家評審、食宿費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費、勞務等與本項目有關的一切費用。報價單位請預留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4、報價人無重大違法懲戒記錄及符合報價要求的聲明函。

以上文件每頁須要蓋單位公章;報價文件裝訂成冊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處加蓋公章或密封章。

六、報價文件的遞交時間、地點

報價方應于2023年33日(星期)下午18:00前將報價文件送至或郵寄我局,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8號樓528室,收件人:張女士,聯系電話:13720824059,逾期遞交者,不予受理。

技術咨詢:林女士            

聯系電話:83368829、15259164600

注:此次報價僅作為該項目的預算指導價格參考依據,非直接確定本項目中標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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