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細則(試行)
一、適用范圍
我市四城區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依法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具備以下條件的可納入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年度建設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后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ㄒ唬┮岩婪ǖ怯浫〉貌粍赢a權證,實際使用土地(以取得用地批復之日起計算)10年以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申請時點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
?。ǘ┩恋貦鄬俨蛔?;
?。ㄈ┓蠂量臻g規劃;
?。ㄋ模┪戳腥胪恋厥諆τ媱澔虺鞘懈赂脑煊媱?;
?。ㄎ澹┓贤寥拉h境質量要求;
?。┎淮嬖谕恋亻e置、違法建設、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使用功能等違法違規情形(存在前述違法違規情形的,應依法依規整改到位后申請)。
?。ㄆ撸┵Y產處置事宜已按照《福州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辦法》(榕財綜〔2021〕62號)規定,完成審批程序和賬務處理。
二、建設模式
保障性租賃住房由土地使用權人自行開發建設,根據宗地的空置情況,可利用整宗土地或宗地內部分土地新建、拆除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
項目土地用途變更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后,土地使用年限按剩余年限計。如遇征收或收儲,土地按原用途補償,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按市場評估價格給予補償。
三、審批流程
?。ㄒ唬┯玫厣暾?/p>
申請人為土地使用權人,按宗地申請。申請人向項目屬地區保租辦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如下:
1.申請報告。需明確申請項目為全部拆除重建或利用宗地內空余土地新建;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相關身份證明材料;
3.不動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4.存在抵押的,應提供抵押權人等相關利害關系人同意建設的書面意見;
5.建設方案:包含擬建設用地現狀,建設思路、設計方案、建設方式、建設主體、建設房源量、戶型設計、租賃管理方案和可行性分析報告等;
6.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7.規范運營承諾書;
8.其他需要提供的用地、規劃、建設等材料。
?。ǘ┓旨墝彶?。區保租辦按照區域平衡、合理布局原則,提出初審意見報區政府研究同意后,報市保租辦審核。市保租辦綜合考慮人口、規劃、用地及配套等因素,提出用地、建設和運營方案報市政府決策。
?。ㄈ╉椖空J定。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市保租辦核發《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
?。ㄋ模┙M織實施。申請單位持《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辦理立項、用地、規劃、施工、消防等手續。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項目規劃設計條件,將土地用途變更為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賃住房),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土地可繼續保留劃撥方式,原為出讓土地的,與申請人簽訂土地出讓補充合同,補充合同應約定土地使用年限屆滿不再延期,由政府依法收回。
四、運營監管
?。ㄒ唬┱w確權。租賃住房項目建成后,房源經房管、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消防、人防等部門核驗、驗收后,辦理不動產權登記,允許按土地用途單獨辦理產權登記,但應整體持有、不得分割轉讓,并在不動產權證注明。
?。ǘ┳饨饦藴?。項目可優先滿足本單位干部職工的住房需求,租金標準由單位自行確定,但不得高于市場租金標準的90%。面向社會租賃的,按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規定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金收入應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上繳市財政。
?。ㄈ┤粘1O管。屬地區政府、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應建立健全監管機制,組織房管、自然資源和規劃、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市場監管、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項目建設、運營等全鏈條監管,嚴禁產生違法改變土地用途和建筑使用功能、違規銷售等問題。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
五、附則
?。ㄒ唬┍緦嵤┘殑t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房管局負責解釋。
?。ǘ┍緦嵤┘殑t適用于福州市四城區(鼓樓、臺江、倉山、晉安)。
?。ㄈ┍緦嵤┘殑t自發布之日起試行,有效期2年。
福州市工業(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細則(試行)
一、適用范圍
本市工業(產業)園區內合法取得工業用地(含工業倉儲用地)的項目,可利用工業用地配套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配套設施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但列入收儲用地的除外。
二、建設模式
?。ㄒ唬┯蓤@區企業利用自有的配套建設用地申請建設。工業項目所需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配套設施用地面積占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由15%提高至30%,提高部分全部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不改變原批準土地用途和使用年限,不補繳土地價款。
?。ǘ┕膭顚⒐I(產業)園區中不具備自建條件工業項目的配套比例對應的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相對集中起來,按照優化布局、合理配套的原則,由園區統一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此類項目征得土地產權人同意后由園區管委會提出用地申請。
工業項目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應執行《宿舍建筑設計規范》及我市相關標準,宿舍層高不小于2.8米且不大于3.6米,套型建筑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的占比不小于80%,最大套型建筑面積不得大于45平方米。
三、審批流程
?。ㄒ唬┯玫厣暾?。由產權人向屬地區保租辦申請并提交申請報告、土地使用權證、項目設計方案和建設運營方案等材料。
?。ǘ┞摵蠈彶?。項目所在區保租辦組織工信、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等部門開展聯合審查。重點審查內容:工信局審核項目是否屬于工業(產業)園區范圍;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核土地來源是否合法,土地權屬是否明晰,項目建設指標是否符合條件,設計方案中的建筑規模、宿舍套型比例是否符合要求;住建部門審核建設運營方案是否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相關要求。各部門聯合審查后提出初步意見報區人民政府。
?。ㄈ徍藳Q策。區人民政府在各部門聯合審查的基礎上作出決定。經批準同意的,由區保租辦核發《福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
?。ㄋ模┺k理手續。產權人憑《福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辦理規劃條件變更(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基建審批手續。
?。ㄎ澹┛⒐を炇?。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經相關部門聯合驗收核驗后,依照我市相關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
四、項目監管
?。ㄒ唬┱w確權。工業用地配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須按規定辦理整體產權、整體持有,如需抵押,應與主體工業項目按宗地整體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未經市政府批準不得轉讓,確需轉讓的,須與主體工業項目用地按宗地整體轉讓,屬地政府(或園區管委會)依法享有優先購買權;經批準轉讓的,原土地出讓合同(含補充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新的受讓人應當依法履約。
?。ǘ┳饨饦藴?。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可重點面向本單位或本園區職工供應,可按間或按床確定租金,租金標準應明顯低于市場租金標準,園區管委會(或屬地政府)負責對租金標準進行監督。
?。ㄈ┤粘1O管。屬地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要加強對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監管,建立日常巡查檢查機制,原則上每年對本轄區內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進行全覆蓋檢查不少于一次,并將檢查結果向社會公眾公示。
五、附則
?。ㄒ唬┍緦嵤┘殑t由市房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
?。ǘ┍緦嵤┘殑t適用于四城區(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其他縣(市)區可參照執行。
?。ㄈ┍緦嵤┘殑t自印發之日起試行,有效期2年。
福州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細則(試行)
一、適用范圍
本市四城區域內合法建設的商業(商務)辦公、旅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可申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以下情形不得申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ㄒ唬┮鸭{入政府土地征收或儲備計劃的;
?。ǘ┥形窗丛型恋爻鲎尯贤虮O管協議等約定完成稅收等承諾的總部辦公用地項目;
?。ㄈM改建房屋安全鑒定為危險房屋等級C、D級或可靠性鑒定為Ⅲ、Ⅳ級的;
?。ㄋ模┢渌环蠂液捅臼杏嘘P規定的非居住房屋。
二、改建要求
?。ㄒ唬鄬偾逦?。改建項目應為依法登記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合法建筑,不存在查封登記、異議登記等限制轉移登記的情形。已取得預售許可的項目,產權人擬改建為保障性住房的,應先辦理預售許可變更。房屋存在抵押等其他權利限制的,應取得相關權利人書面同意。
?。ǘ┲黧w明確。改建主體應為房屋產權人(整體運營承租人可根據產權人的委托辦理相關手續),產權人為多人的,所有產權人應共同作為申請人。運營期間不得分割登記、分割轉讓、分割抵押,不得以租代售。
?。ㄈ┮幠:侠?。改建項目規模原則上不少于50套(間)且總建筑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商業、商務辦公、旅館、科研教育類房屋應以棟(座)或者層為單位進行改建。
?。ㄋ模┙Y構安全。申請人應按《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屋安全鑒定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閩建安〔2021〕1號)要求開展房屋結構安全鑒定,申請改建項目房屋現狀應滿足結構安全及居住安全標準。
?。ㄎ澹┫腊踩?。改建項目應按照工程建設相關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和施工。改建前應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消防改造技術可行性評估,消防手續辦理和日常消防管理應符合國家和省市相關要求,嚴禁將住宿場所與加工、生產、倉儲等場所在同一建筑內混合設置。
?。藴室幏?。改建項目應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集中式租賃住房建設適用標準的通知》(建辦標〔2021〕19號),并符合國家、省和本市現行相關標準和規范。改建為宿舍型租賃住房的應當執行《宿舍建筑設計規范》或《旅館建筑設計規范》及相關標準;改建為住宅性租賃住房的,應當執行《住宅建筑規范》及相關標準。
三、審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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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房屋產權人(申請人)向區保租辦提出申請。
申請材料包括:
1.改建申請書;
2.產權人身份證明,申請人與產權人不一致的還需提交產權人授權委托書、申請人身份證明;
3.權屬關系證明(包括土地使用權證、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權屬證明、房屋租賃合同);
4.產權人、抵押權人等相關權利人同意改建的書面意見;
5.改建實施主體的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
6.項目改建方案、項目運營方案、租賃管理方案等,其中房屋改建方案應附相關設計圖紙;
7.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
8.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消防改造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
9.規范運營承諾書;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ǘ徍苏J定
區保租辦收件后5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審查,重點審查:改建項目是否符合規劃原則,土地、房屋權屬是否清晰,結構、消防安全是否達到居住安全要求,規劃設計是否符合標準規范,改建規模、戶型結構是否達到規定要求,項目運營方案、租賃管理方案等是否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具體要求。對符合改建要求的,提出聯合審查認定意見,并在官方網站和項目現場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經所在區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區保租辦核發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
?。ㄈ┙M織實施
申請人憑項目認定書向自然資源和規劃、城鄉建設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1.改建項目方案審查
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出具改建項目方案審查意見,核實改建項目外立面設計、總平布置。改建項目不涉及土地權屬變化,以原項目已有用地手續等材料作為土地證明文件,不再辦理用地手續。
2.施工設計和審查
申請人根據改建項目認定書及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出具的改建項目方案審查意見,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原建筑物的結構安全鑒定報告和消防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應作為設計依據。
施工圖設計完成后,按規定報送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審查合格的,審查機構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成果文件。
3.施工許可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出具的審查意見可替代工程規劃許可證,由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核發施工許可證,并納入質量安全監督。申請人應當依法選擇具備資質的施工單位。
4.項目驗收
項目改建完成后,申請人應組織參建各方開展竣工預驗收,預驗收通過后,向受理單位申請項目驗收。由受理單位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城鄉建設等部門開展聯合驗收,各部門按職責出具驗收意見。
四、項目監管
?。ㄒ唬娀粘1O管。申請人可自行成立住房租賃機構,也可委托專業化住房租賃機構實施日常經營管理。區房管部門要加強對改建項目出租、運營等的監管,建立日常巡查檢查機制,原則上每年對本轄區內改建項目進行全覆蓋檢查不少于一次,并將檢查結果向社會公眾公示。改建項目需退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產權人、實施主體和運營主體應提前與承租人積極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向受理單位申請退出。經同意退出后,受理單位應將項目情況抄送自然資源和規劃、稅務、供水、供電等部門(單位),明確該項目不再享受稅收及水電氣價格優惠。
?。ǘ┞鋵嵃踩熑?。改建項目不動產權利人應當承擔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改建項目實施主體和運營主體依法承擔相應安全責任。安全鑒定、消防評估機構及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對項目安全、質量負終身責任。改建項目運營主體應當建立完善的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和突發事件應急預警處置制度,定期對房屋安全進行檢查,確保租賃住房符合運營維護管理相關要求;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配備符合規定的消防設施、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確保房屋住用安全。
五、附則
?。ㄒ唬┍緦嵤┘殑t印發前,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的租賃住房項目,應當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消防驗收手續及項目改建設計圖紙、項目運營方案、租賃管理方案等材料,由項目屬地區保租辦集中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合評估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出具聯合認定意見,按本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認定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
?。ǘ┓蔷幼〈媪糠课莞慕楸U闲宰赓U住房期間,不改變原有建設用地性質、房屋類型和建筑容量控制指標,不補繳土地價款;如因城市規劃建設需要實施拆除或收儲的,按改建前的土地用途、房屋用途和建筑面積予以補償。
?。ㄈ┍緦嵤┘殑t由市房管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ㄋ模┍緦嵤┘殑t適用于四城區(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其他縣(市)區可參照執行。
?。ㄎ澹┍緦嵤┘殑t自印發之日起試行,有效期2年。
附件:2-1.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改建申請書(樣本)
2-2.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退出申請書(樣本)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
-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關于印發《關于利用存量住房籌集盤活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延長2023年人才限價房(凱佳·江南里、保利云公館)申報時間的通知
-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3年人才限價房(凱佳·江南里、保利云公館)保障對象資格受理及配售有關事項的公告
- 關于2023年第一批“好年華 聚福州” 人才限價房銷售公告
- 關于福州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受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好年華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 關于暫停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受理的公告
- 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細則
- 福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管理辦法(試行)